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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实施意见
来 源:学校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05  点击次数:526
围绕学校转型发展要求,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统筹安排,现启动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9月5日)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
5.《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教党〔2016〕58号)
6.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优质重点校建设方案
二、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方案作为学校实施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坚持校企合作有效化、教育信息化、办学国际化的“三化”发展理念,探索跨境、跨界、跨专业的“三跨”有效发展路径,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学校内涵转型发展,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三、原则意见
(一)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有效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坚持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政工作格局为目标导向,深入挖掘提炼各类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推动“课程教学”向“课程思政”转化,注重学生工匠精神培养,打造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的协同效应,使得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形成同心同向的育人格局。
(二)以创新创业教育引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提升和课程体系优化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分院应根据专业特性定制开发与本专业相融合的 “1+N”课程教学体系,执行。
(五)顶岗实习安排
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各专业要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落实实习期间教学任务。允许学生结合创业就业的需求提前顶岗实习,但提前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第五学期。
五、制(修)订工作要求
1.各专业(群)应开展专业人才需求调研,统筹考虑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企业技术发展和岗位需求、学生职业可持续发展需求,设计合理的课程体系及学分学时分配。
2.企业要全程参与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过程,形成的方案需提交本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讨论和论证,修改后经分院评审通过后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导入学生成长导图系统。
3.制(修)订进程:6月25日前各分院组织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交学校(9个国际认证试点专业根据建设进程开展);7月3日前学校完成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评审。
 
附件:体例及相关表格
     附件1:2018级人才培养方案体例(参考)
     附件2:专业代码一览表
     附件3: 2018级应用数学、管理素养训练、工程素养训练、大学生心里健康课程拟开设学期一览表
     附件4:2018级中外合作专业教学进程表(参考)
     附件5: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意见表
u/cms/ggjxb/201806/051106309nlg.zip
                                                                                               教务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