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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清理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 源:公共教学部 发布时间:2018-12-25  点击次数:634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接宁波市科技局紧急通知,为加强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宁波市科技局决定对到期未完成的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进行统一清理。
一、清理要求
1. 清理范围: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需在20181230日前提交验收材料;2016年立项的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需在2019630日前完成验收或结题。
2. 课题延期:已到期的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不得提出延期结题申请;未到期课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科技与产学合作处批准后可向宁波市科技局提出申请。最多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
3. 课题撤项:对于到期仍未完成者,宁波市科技局将予以撤项。
请相关课题组抓紧时间准备验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材料,顺利通过验收。
联系人:李陆洋,1983/652710
附件:2016年及以前到期未验收软科学项目清单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