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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宁职院党〔2018〕87号-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清廉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来 源:公共教学部 发布时间:2018-11-20  点击次数:597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全面从严治党,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清廉浙江”、省厅党委打造“清廉教育”及市委市政府建设“清廉宁波”的总体要求,现就“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动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深入推进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和清新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文明和谐的改革发展环境,为学院加快重点校建设,争创国家“特高”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举措
(一)全面加强学院党的建设,培育清明政风。
1.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严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议大事、谋全局作用。进一步明晰完善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职责分工、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健全学院领导班子经常性沟通机制,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集体决策督查督办机制。深化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试点,强化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
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部、各党总支
2.健全党政共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长效机制。压实学院党委对学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学院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完善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和二级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加强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机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汇报及常态化“约谈”制度。积极构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审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党外人士监督,增强监督合力。
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部、纪检监察处、各党总支
3.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省委、教育工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把教育与政治、政权、阵地联系起来,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强化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教师授课纪律和规矩。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各党总支
4.打造清正务实的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选人用人监督,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完善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审查、全程纪实、“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赛场赛马”工作机制,深化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制度,激发干部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完善干部联系服务师生机制。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带头人、新风示范人、和谐引领人、群众贴心人“四个人”要求,选好、育好、管好干部队伍。
责任部门:组织部、纪检监察处
5.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聚焦基层组织力,“压实”基层组织党建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党总支各司其责”的党建三级责任体系,每年发布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党委与各党总支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实施党总支和支部党建工作述职,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做实”基层组织服务工作,深化“党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成为政治引领强、服务功能强的战斗堡垒。“落实”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深化党建标准化工作,完善基层党建标准体系,加强党支部规范建设,提升基层党建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做好在优秀教师和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把清廉教育融入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全过程。
责任部门:组织部、各党总支
6.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紧盯享乐奢靡,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上率下,坚持不懈开展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新表现。借助内部审计、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等方式,形成强大监督合理,坚决纠正侵害师生利益的行为,推动整体风气好转。完善校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深化领导干部“四个一”制度,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提升联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部门: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各党总支
(二)打造清廉高效的内部治理体系,培育清净校风
7.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对廉洁风险的排查,突出完善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管理,大力推进“阳光招考”、“阳光评审”、“阳光交流”、“阳光基建”、“阳光采购”和“阳光选拔”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建设,完善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切实把清廉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8.积极推进校务公开。严格落实教育部高校信息公开制度,梳理完善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对照清单做好公开,建好学院信息公开网站。发挥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等组织在学院民主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畅通师生员工参与讨论学院事务的途径,拓宽表达意见的渠道,逐步建立健全师生对事关学院发展重要事项的意见建议征求、文件听证、决策听证或其他有效方式的机制建设。
责任部门:党政办、人事处、工会、学工部、教务处
9.改善师生管理与服务。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加强学生事务中心、后勤服务大厅、学生管理信息化平台等的建设,系统梳理学院管理和服务项目,优化师生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改善学生管理手段与方法,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各职能部门

10.建设廉洁校园文化。深化“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反腐倡廉感悟征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专题片、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展、文艺展演等。在“青马工程”团学干部培训班中开设廉洁教育课程,帮助学生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并影响带动广大青年学生。利用宣传橱窗、短信、微信微博等宣传方式,定期推送廉洁教育信息,正面宣扬和反面警示双重手段结合,筑牢全体师生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思想道德基础。

 
责任部门: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工会、各党总支
(三)坚持立德树人廉洁从教,培育清正教风
11.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与教师职业素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廉洁教育和法治教育有机结合,引导教师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提高教师廉洁从教、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努力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保证教师每年参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课时。
责任部门:宣传部、各党总支
12.建立健全师德建设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考核机制。将师德表现纳入“学评教”、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绩效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完善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对于涉及师德负面清单内容的实名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究。加强教师日常管理和考核,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和学生评教反馈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学评教”指标和评价机制。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工会、质量控制与评估办公室
13.弘扬高尚师德风范。在新进教师培训中开展宣誓及师德承诺、专题师德教育等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做学生成长的引路人”主题培训,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组织开展宣传师德典型、深化学术诚信教育等活动,推进“立德树人”奖评选活动,在教师中培养一批师德楷模、名师大家、学术带头人等。倡导静心教书、潜心育人、优质施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的高尚师德。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师培训学院、宣传部、工会
14.完善“三全育人”考核机制。充分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全方位的育人功能,推进“关爱学生工程”。
责任部门:宣传部、人事处、科技处、学工部
(四)打造知廉行廉育人环境,培育清新学风
15.不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将清廉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结合,把廉洁文化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推动学生按照廉洁的标准、诚信的态度、创新的精神投入学习。以“课程思政”为抓手,创新育人手段,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进教材、进教案、进学生头脑。
责任部门:宣传部、教务处、思政教研室
16.强化学生学业管理与服务。设立学生思想成长及创新创业教育第二课堂学分,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学习、创新思维。开展学生有效学习方法大赛,教学线与思政线形成合力,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中,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参加各项活动,促进“教与学”互动,强化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角意识,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建立健全大学生学业预警制度,强化学业管理及人文关怀,切实提高学业预警工作成效。严格学业要求与考试管理,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毕业设计(论文)抄袭行为。
责任部门: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创业学院、团委
17.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和教育。完善学生日常行为量化考核,把廉洁文化、守纪文化、诚信文化、志愿服务文化等融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培养和教育中。在就业指导中融入“廉洁从业”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责任部门:学工部、教务处、团委、招生就业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共识。“清廉学校”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清廉浙江”建设的具体任务,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扎实推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把“清廉学校”建设落细落小落到实处,与学院发展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落实。针对“清廉学校”建设工作推进情况,重点督查考核各部门廉洁治学、廉洁从教、廉洁育人落实情况;重点督查考核一个学年度内,学院干部、教师、学生是否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要把“清廉学校”建设作为推进学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开展“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