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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 源:公共教学部 发布时间:2018-11-01  点击次数:569
各教学单位: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常规性工作,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我校教风、学风建设,进一步推动良好校风形成的必要手段。为此,学校定于本学期第9周至第12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检查采用各教学单位自查、组合互查与学校调研的形式开展。
自查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1月14日;
互查与调研阶段:2018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
二、检查内容
(一)专题工作
结合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课堂教学管理 推进教书育人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开展专题学习情况;并在坚持立德树人、规范课堂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进教育书育人工作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二)重点校任务建设情况
对照重点校建设任务书,对各项任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提炼特色与亮点,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形成自查小结(建设任务包括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专业群建设、课程体系改革与课堂教学创新等开展情况、现代学徒制试点情况、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信息化教学资源建设与应用等)。
(三)教学常规检查
1.教学进度情况:各教学单位全面检查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情况,组织教师对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2.加强教风与学风建设情况:本学期以来分院领导严管、严抓教学秩序,深入课堂,组织听(评)课,了解教师执行教书育人十条行为规范情况;深入学生,开展学情分析,抽查学生到课和课堂纪律等情况;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等多途径了解教风、学风情况,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教风、学风建设。
3.教学文件建设情况:各教学单位本学期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等情况;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课程整体教学设计、课程单元教学设计(教案)等基本教学文件建设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上学期期末考试、本学期补考、换证考试试卷自查情况。
4.有效课堂建设情况:各教学单位组织专业及教师在全面梳理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落实课程思政、运行用信息化技术、淘汰“水课”、打造“金课”等方面情况。
5教材建设及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情况:2018年校首批立项教材建设、出版情况;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课情况。
6.实践教学及实验实训室管理情况: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特别是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落实、三方协议签订情况;企业兼职教师聘任及承担实践教学任务情况;耗材日常管理登记、实验实训室网上使用登记及利用率等情况。
7.学业服务与指导开展情况:本学期受学业处理的学生管理档案建立情况、学业指导计划及持续跟进记录情况、家校联系情况等。
8.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教研室活动的安排、内容(特别是集体磨课情况)、次数、教师参与情况、活动记录及教研活动效果等。
以上涉及相关数据统计时间截止第10周。
三、工作要求及安排
1.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由院长(主任)牵头的期中教学检查组,深入教学一线认真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2.各教学单位要汇总、分析各方面的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及时整改,对教学中好的经验,及时交流推广,尤其要总结在保证教学质量方面的举措,重点是课堂教学质量、有效课堂建设、实践教学、日常教学管理等。
3.各教学单位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期中教学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4、学校将于11月15日至11月22日组织各教学单位、有关部门实施交叉检查和调研。调研结束后,学校统一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反馈会。
附件1:自查总结材料及数据统计
附件2:教学检查分组表
教务处、质量控制与评估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公告附件如下: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