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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五批工作坊申报暨分层分类推进工作坊建设的通知
来 源:学校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21 点击次数:544
各二级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重点校建设任务要求,依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坊”管理办法》,为了更加有效地将学校工作坊打造成为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阵地和第二课堂的有效载体,成为培育学生的创新创业“前端土壤”和衔接有效课堂的课外学习“试验田”,力争做到工作坊在各二级学院的面上覆盖与点上提升。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分层分类推进工作坊建设,现将本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坊的分层分类申报条件
工作坊项目分为重点培育工作坊和新申报工作坊两类。
重点培育工作坊须成立1年以上,受学生欢迎且效果好,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优;善于整合校内外各方资源、依托专业和跨界合作优势,成为学生在课余时间学习知识与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和培养创新意识的实践平台;特别鼓励结合“挑战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项目等,聘请专业水平高、业绩突出的专家担任指导老师,与校内教师相互协作,有长远设计和考虑,申报方案完备、校企合作紧密、可操作性强,学校将给予优先考虑和大力支持。
新申报工作坊依然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坊管理办法(第二版)》具体要求组织申请工作,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审核是否符合签署意见后,报送卓越技师学院;其他部门以及跨部门、跨分院的工作坊,由申报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报卓越技师学院。最终由学校组织评审批准成立。
三、政策支持与经费资助
工作坊的管理与考核、教师工作量核算等按照《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坊”管理办法》执行;对重点培育的工作坊在原有基础上,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和追加经费资助。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三期拨付的方式进行划拨,即:获批时拨付4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30%,年底考核合格后拨付30%。
请各部门于2018年7月2日之前将汇总的重点培育工作坊和新申报工作坊(两者不要重复申报)提交卓越技师学院办公室(西校区B117)。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稿1份,电子稿以学院命名发邮箱:395336523@qq.com。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668346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坊管理办法(第二版)
附件2:重点培育工作坊申报书
附件3:工作坊申报书
教务处、卓越技师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