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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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师:
经过企业实践申请教师递交企业实践总结及成果,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按照成果认定天数,经部门学术委员会评审认定,现将教师企业实践认定结果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与部门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6894191)。 附件:认定结果 公共教学部 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