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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公共教学部“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 源:学校网站 发布时间:2017-05-15 点击次数:484
各教研室、各位教师:
根据《关于开展“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学部“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办法(试行)》精神,特开展公共教学部“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工作。先将工作安排如下:
1、5月19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公共教学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宁职院"双师双能"教师认定表》(电子版),并提交证明材料(电子版)。
2、5月26日前,公共教学部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认定意见,经公示后汇总至人事处备案。
3、6月2日前,学校公布“双师双能”教师名单,授予资格证书。
4、其他说明事项
1)每位教师要认真对待认定工作,“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将与职称评审、访问工程师选派直接挂钩,公共基础课教师目前无“双师”要求。
2)“双师双能”教师认定工作将替代原“双师”教师认定。为避免重复劳动,凡符合“双师双能”申报标准的原“双师”教师,直接填写《宁职院“双师双能”教师认定表》申请。
公共教学部
2017.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