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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转)关于做好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 源:学校网站 发布时间:2017-03-20 点击次数:777
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甬教科规办[2017]2号文件,现将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课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立项数为100项。重点课题研究资助经费为1万元。资助经费采取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单独建账、专款专用、超支不补的方法。资助经费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帐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实现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监督检查。资助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次在课题立项后拨付,额度为5000元;第二次在课题结题验收后拨付,额度为5000元。重点课题结题的条件是主要研究内容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出版专著或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研究成果获得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三等奖及以上。
2.宁波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立项数为200项,研究经费自筹。
3.选题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并针对教育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明确、可行的研究课题,制定好研究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二、申报课题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课题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2.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3.正在承担市规划相应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申报者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并在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报课题一经立项,申报人即为该课题的主持人,课题归属申报单位。
三、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4日下午4:00,过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1.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附件1,一式五份),交至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申报重点课题的需填写《重点课题活页评审表》(附件2,一式五份),交至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3.评审答辩用PPT发至科研处邮箱nzyky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市教科规”字样。
4.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推荐重点课题3项,规划课题7项至上级单位。
联系人: 林轶琼 1983/659832
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