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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职能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教科院〔2016〕2 号、浙教规办〔2016〕2号文件通知,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必须是在2016年9月30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三种等,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必须是单项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论文是指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评审书》一式两份;
2.成果活页评审表(一式七份,5000字以内)。本次所有评审材料都将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系统中进行检测。因检测系统要求,超出5000字不能检测(图表格式不算字数)。请申报者务必控制字数。
3.申报成果的主材料(三选一):
(1)研究报告(一式五份,20000字以内)
(2)或发表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初审单位原件审核章)(一式五份)
(3)或专著原件(一式五份)
(4)合订成册其它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如没有可不提交)
(二)填写要求:
1. 填写《成果活页表》不能出现有关地区、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地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申报•评审书》、《活页表》见附件。
2.集体成果的申报人数最多限5人,即:课题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4名。
三、其他
(1)所有申报材料请于9月28日前提交学院科技处,同时将成果活页评审电子稿和汇总表发送至nzykyc@163.com。
(2)科技处将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遴选1项向省教科规划办推荐。
学院联系人:胡海燕 668989 4183
附件:
1.2015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学院科技与产学合作处
2016年9月20日